发布时间:
2024-11-21
存在不足: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四)平台建设方面。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多渠道强化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搭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体系,出台集约化平台、账号及权限动态等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提升监管能力,保持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有序。切实发挥公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载体功能,推行省政府公报新工作规程◆■★★◆,2023年起实施网上电子公报为主、纸质公报为辅的发行方式◆■★,提升公文发布质效6163银河官网站■◆■■。全年共编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35期,刊发省政府及其部门文件249份、人事任免信息15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完善全省统一、涵盖省市县三级政府的行政规章6163银河官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积极作用★◆◆★。持续优化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调整★◆★★■。强化对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指导。
2023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6163银河官网站◆■◆■■◆,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工作安排,围绕服务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执行《条例》■◆,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功能作用,以更加扎实有效的政务公开工作助力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五)回应关切方面。提高政策公开解读回应实效,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图文动画■■■★、短视频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优化省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涉企政策透明度和获取便利度,有效释放政策信号,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全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33篇。收到网民给省政府主要领导有效留言27875条,已办理回复26173条。收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公众来信3375条◆■★■◆■,均已办理回复。
(六)监督保障方面。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结合日常调研检查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依托多种方式科学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与新媒体考核工作,持续对全省522家政府网站和3112家政务新媒体开展日常监测和季度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及官方微博微信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条■■,其中规章11条、行政规范性文件8条◆■■◆◆、其他文件102条;省政府工作报告2条(中英文各1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政务动态类信息213条、其他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条■★★■■◆。通过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28次,报道省政府常务会议25次,通过主流媒体延伸宣传解读重要政策文件94篇次◆■、发布相关信息2333条。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健全制度规范,优化方式渠道,提高公开质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科学优化政务公开考评和培训方式,加强工作业务交流■★★★◆,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别是基层政府年报质量;加强平台建设管理★◆,切实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持续完善全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机制★◆◆,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运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能力;优化审核程序◆◆■,加快留言办理进度◆◆■★◆★,推动线上线下齐发力,以提高网民给省长留言办理工作带动全省留言办理工作水平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条例》■◆★■★◆,强化服务理念,坚持依法办理、规范答复★◆◆◆★◆,持续提升工作质量水平。全年共收到公开申请1466件(上年度结转16件,结转下年度9件,实际办理147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977宗■◆◆◆◆,占66.3%■■■★■;不予公开163宗■★,占11★■■★.1%◆★★◆;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36宗,占9.2%;不予处理193宗★◆◆■,占13■◆★.1%★★★■◆;其他处理4宗,占0◆★■★◆.3%。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25起,诉讼13起,均维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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